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897.“当尊敬父母”表对良善和真理的爱,在至高意义上表对主及其国度的爱。这从“尊敬”、“父”和“母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尊敬”是指爱,“尊敬”在灵义上是指爱,因为在天堂,人们彼此相爱,爱别人也是尊敬别人;事实上,爱就存在于尊敬里面;没有爱的尊敬在天堂是被拒绝的,事实上被撇弃,因为它缺乏来自良善的生命。“父”是指良善(参看3703, 5581, 5902, 6050, 7833, 7834节),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(15, 1729, 2005, 2803, 3704, 7499, 8328节);“父”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是主,是因为主就是那将新生命赋予人的,人由此成为其国度的儿子和继承者。“母”是指真理(3703, 5581节),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,因而是指祂的国度,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。主的神性真理之所以构成天堂,是因为在来世,主在神性良善方面是太阳,在神性真理方面是光。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这神性之光就是那光照天使的心智,用聪明和智慧充满它们,使他们成为光明天使的。神性良善在神性真理里面,如同世上太阳的热在春夏时节的光里面。
1316.“看哪!这人民为一,他们都有一种语言”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。这从“人民”和“语言(或嘴唇)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人民”是指信之真理,“语言(或嘴唇)”是指教义。前面说明(1259节),“人民”表示信之真理,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;“语言(或嘴唇)”表示信之教义,这在前面也已说明(11:1;1286节)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、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,就说人民“为一”,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“一种”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主就在这目的里面,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。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。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,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,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,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。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,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。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,他的每一个思维,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。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。
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,因为在来世,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,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;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,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。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,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(如来世的人所说的)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,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。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。因此,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。但当人民为一,语言或嘴唇为一时,也就是说,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,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,或摧毁别人的自由,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。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,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。这同样适用于教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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